法律问题

晶台股份: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部分租赁房屋出租方未提供产权证书或未办理租赁备案,需关注租赁合同效力、持续使用、搬迁、处罚及赔偿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0-09-01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深圳市晶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晶台股份
审核编号
100037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09页至第110页、第336页;法律意见书第23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房屋租赁中第4、6、7项租赁房屋出租方未提供房屋产权证书,该三项房屋租赁均为员工宿舍。公司披露其未因租赁物业发生过任何纠纷或受到政府部门调查、处罚,部分租赁房屋未提供权属证明或未办理租赁备案的情形不影响实际使用。法律意见书披露,苏州晶台部分租赁物业产权人未取得产权证书,该等租赁合同履行存在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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