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翔丰华:发行人历史上存在以业绩承诺、估值调整和股份补偿为内容的对赌及特殊股东权利安排,需关注其是否已终止、是否影响股权清晰稳定及本次发行。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0-08-20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7年3月28日,前海基金、万林国际、启明智博、福建冠城、鼎峰高佑、浙民投等投资方对发行人增资,并与发行人、共同控制人周鹏伟、钟英浩及其他股东签署增资协议补充协议,约定2017年度净利润不少于7,500万元或2018年度净利润不少于1亿元;如未达成且触发执行条件,投资方可按公式调整所持股份数额及投前估值,所需增持股份由原股东划转且无需支付对价。文件披露,除该等条款外,发行人历史上未与股东签署其他对赌协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