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翔丰华:财务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较高,需关注其锁定期满后转让安排是否影响共同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稳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0-08-20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翔丰华
审核编号
1000277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69页至第7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为进一步保持发行人控制权稳定,周鹏伟、钟英浩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部分股东已出具不谋求实际控制人地位声明与承诺;2020年7月27日,相关财务投资者进一步出具补充承诺,承诺锁定期满后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非竞价交易方式转让股份时,将确保受让方出具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谋求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承诺,并避免向相同受让方及其控制关系主体集中非竞价转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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