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海昌新材:报告期内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及短期劳务外包安排,需要关注劳务派遣比例、岗位性质、派遣单位资质及外包合规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0-08-20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报告期内通过扬州市半步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扬州金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区辉煌人力资源职介有限公司及扬州泰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四家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劳务派遣用工,派遣员工从事辅助性工作,相关岗位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公示。报告期各期末派遣员工主要在成型、烧结、后处理等辅助岗位,2019年末21人、2018年末23人、2017年末20人。发行人还于2019年1月31日与苏州市相城区辉煌人力资源职介有限公司洪泽分公司签署劳务外包协议,将特定产线、生产设备整体外包,按当月产量结算,2019年6月30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