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海昌新材:发行人生产涉及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安全生产合规,且生产环节使用液氨、丙烷等危险化学品。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环境保护合规 · 2020-08-20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海昌新材
审核编号
100023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74页至第1-1-176页;第3-3-1-41页至第3-3-1-4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生产运营产生废气、固废、噪声等,披露采取集中收集、高排气筒排放、专业公司处理固废、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发行人曾持有《江苏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到期后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不属于需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范围。发行人生产环节使用液氨、丙烷,液氨用于烧结工艺制备氮气和氢气作为保护气和还原气,丙烷作为烧结工艺燃料气体,储存及操作需配备专业人员并遵守操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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