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海昌新材:报告期内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及短期劳务外包安排,需要关注劳务派遣比例、岗位性质、派遣单位资质及外包合规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0-08-20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海昌新材
审核编号
1000230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63页至第1-1-64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通过四家持证劳务派遣公司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从事辅助性岗位,相关岗位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在单位内公示。报告期各期末劳务派遣员工数量为2019年末21人、2018年末23人、2017年末20人。发行人曾于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6月30日短期采用劳务外包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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