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大叶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担保、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及商标权互转等关联交易,并需关注关联交易程序、利益输送、同业竞争及规范承诺。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0-08-1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大叶股份
审核编号
1000028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187页至第1-1-189页;第3-3-1-33页至第3-3-1-38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保证;大叶工业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合同项下未发生实际借款,相关合同到期后不再提供担保。发行人曾为大叶工业、大叶科技提供最高额保证,但相关合同项下无实际借款,合同到期后不再提供担保。2017年9月30日,公司与大叶工业签署注册商标转让协议,将第8类两项商标无偿转让给大叶工业,大叶工业将第12类两项商标无偿转让给公司,完成后不再共同拥有商标权。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之前,章程未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作出规定;整体变更后,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文件已规定关联交易决策、回避及防范资金占用制度,并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报告期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发行人律师还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及大叶工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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