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万胜智能:浙江省台州电力仪表厂曾登记为集体企业但实际为自然人出资,万胜有限整体承接其资产负债需说明是否涉及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及审批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0-08-12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万胜有限于1997年7月与浙江省台州电力仪表厂签署收购协议,约定电力仪表厂将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万胜有限。电力仪表厂1992年11月以联营名义注册成立,工商登记经济性质为集体与集体联营,后披露为由周良云等自然人个人投资设立、登记为集体但实际为私营的企业;万胜有限收购电力仪表厂资产时,电力仪表厂经工商登记的出资人为政协之友、周良云和邬永强,实际出资人为周良云和邬永强,与万胜有限设立时股东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