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春股份:发行人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因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 · 2020-08-03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7年6月28日,发行人、董事长曹松亭、董事会秘书孙涛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发[2017]636号《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因发行人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股转公司对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