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春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子公司泸州金春未办理社保及公积金登记的情形,并存在被要求补缴的可能。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0-08-0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金春股份
审核编号
1000197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91页至第1-1-9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仍有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未缴社保人数分别为72人、47人、54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仍有部分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子公司泸州金春共有6名员工,其中1名在发行人处缴纳社保,其余人员均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因此未办理社保登记。发行人测算如被要求补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补缴金额分别为7.89万元、4.62万元、5.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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