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春股份:发行人作为债权人存在两宗已判决并正在执行的诉讼事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 · 2020-08-0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金春股份
审核编号
1000197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402页至第1-1-403页、第3-3-1-2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第一宗为发行人与安徽兴桦合成革有限公司货款纠纷。发行人2012年至2013年向兴桦公司销售水刺非织造布形成货款,2013年11月双方确认未结清货款158.52万元,发行人于2014年1月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于2014年6月出具(2014)滁民二初字第0002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兴桦公司支付货款,发行人对抵押生产线拍卖价款优先受偿,张李华、朱学卓、李明刚对其中156.45万元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第二宗为发行人与银京医疗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货款纠纷,银京公司至2018年10月欠发行人货款1,368,090.40元,发行人于2018年11月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于2018年12月26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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