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欧陆通:发行人设立香港欧陆通时未办理发改委备案事项及其法律影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0-07-30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欧陆通
审核编号
1000310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50页至第1-1-51页;第3-3-1-1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5年10月,发行人设立香港欧陆通,投资总额25,806美元,作为境外销售平台。发行人取得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并办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因当时有效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未明确境内企业设立境外贸易公司或销售平台需备案,发行人未向主管发改委部门办理投资备案手续。经走访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业务经办人员回复当时设立贸易公司不需要备案,后续亦不需要补充备案。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证明,2015年1月1日至证明出具时未就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事宜对欧陆通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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