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南大环境:发行人租赁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无房屋所有权证房产及租赁合同未办理备案的合法性和持续使用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0-07-30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公司简称
南大环境
审核编号
100026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29页;第151页至第153页;第27页至第29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租赁南京大学鼓楼校区科学楼和逸夫管理科学楼作为办公场所,相关房产因历史原因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性质为办公用房,租赁面积4,064.19平方米,占发行人生产经营用房比例为53.28%,相关租赁合同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南京大学作为公益事业单位,可以在划拨土地上建设房屋;南京大学出具承诺函确认,两幢楼所占土地拥有合法有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系南京大学合法所有,非违法违章建筑,未被列入违章建筑范围或政府拆迁范围,相关公用房有偿使用协议合法有效并经内部批准授权,出租行为合法有效且未受主管部门处罚。发行人已购置1,348.91平方米自有办公用房,即使日后上述租赁房产不能继续使用,亦不会对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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