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南大环境:南京大学环境影响评价业务从事业单位分离、环规院有限设立及国有资产管理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0-07-30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公司简称
南大环境
审核编号
1000262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33页至第37页;第16页至第1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南京大学根据事业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体制改革相关文件,将其从事的环境影响评价业务与事业单位法人南京大学分离、脱钩,新设环规院有限。2012年7月南京大学批复同意南大资产与国环投资共同出资设立环规院有限,注册资本300万元;2012年8月环规院有限取得营业执照;2012年11月办理完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2012年12月,环境保护部批准南京大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机构名称变更为环规院有限。环规院有限为新设公司,股东以货币实缴注册资本,未涉及南京大学资产处置,无须对南京大学资产进行评估或支付对价。人员安置中,32名环评人员中1名调入环规院有限,其余31名留在南京大学并在环规院有限兼职;2015年资质续期时申报人员均为自有专职人员。2012年12月24日前的环评业务合同经报备及与委托方协商,由环规院有限出具环评文件,原合同其他责权利由南京大学继续承担,相关合同已履行完毕,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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