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安克创新:发行人境内部分租赁物业存在出租方未提供权属证书、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等瑕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0-07-29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在中国境内承租房屋8处、租赁面积25,030平方米。其中1至5项承租物业合计7,664平方米,出租方未能提供权属证书且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租赁合同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6至8项承租物业合计17,366平方米,出租方拥有处分权,但暂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不符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法律意见书披露,对于未提供权属证明的7,664平方米租赁房屋,发行人律师不能确认出租方是否为适当签约主体、租赁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及承租权益是否能得到中国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