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美畅新材:发行人部分租赁房屋未取得或暂未办理完毕房屋权属证明,存在租赁瑕疵及被第三人主张权利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0-07-2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第21项租赁房屋因出租方尚未取得开发商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发行人暂无法提供相应房屋产权证明,存在被第三人主张权利的风险。发行人租赁的杨凌示范区富海工业园部分楼宇及综合楼、商务广场B座等房屋暂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表面处理中心二号厂房尚处于建设阶段,预计2020年8月提供使用,暂未办理完毕相关权属证书;杨凌示范区邰北公租房小区部分房屋产权相关资质/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