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锋尚文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第三方存在资金拆借。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0-07-2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向北京派格泛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拆出100.00万元,利率4.00%,期限为2017年1月22日至2017年3月22日;向北京东瑞麒麟舞美文化有限公司拆出200.00万元,期限为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4月21日;向北京北奥大路舞台艺术设计制作有限公司拆出200.00万元,期限为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4月24日。相关方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向公司拆借资金并签署《借款协议》,已按约定日期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