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朗迅科技:国有股东标识管理、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及私募基金股东备案合规性。

深交所IPO · 主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6-06-24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杭州朗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朗迅科技
审核编号
100457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7页至第1-1-71页;第3-3-1-23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8名股东符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十四条的情形,并已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有关事项的批复》(甬国资办[2025]29号)披露国有股东标识,其中宁波工投、和丰创投、浙江省产业基金、杭州高新创投、产投集团、杭州集成电路基地标注为SS,海通创新、财通创新标注为CS,合计持股488.40万股、持股比例11.38%。发行人不属于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改制而来,亦不存在历史上挂靠集体组织经营的情况,股东中无外资股东。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均为外部财务投资人,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持股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发行人共有26名私募投资基金股东,均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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