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安佑生物: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曾存在多轮间接股东层面的股权代持及第二层股权代持,需要关注代持形成、清理、权属清晰及是否存在争议。

深交所IPO · 主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6-12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安佑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安佑生物
审核编号
100443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9页至第1-1-60页;第3-3-1-11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间接股东层面因历史原因曾存在股权代持,包括2013年太仓博纳、太仓晟洪入股发行人时形成的代持,2015年至2016年发行人实施员工持股形成的代持,前述代持关系存续期间部分被代持人因下属员工激励或个人资金需要形成第二层代持,太仓博纳、太仓晟洪入股后部分合伙人转让股份但未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形成的代持,以及张晓刚持有发行人股份部分存在代持。披露文件称,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权代持关系已全部解除,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股权清晰,不存在重大争议、权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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