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安佑生物: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存在职业卫生、税务发票及环保方面行政处罚,需要关注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整改及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深交所IPO · 主板 · 环境保护合规 · 2026-06-12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安佑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安佑生物
审核编号
100443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97页至第1-1-198页;第1-1-365页;第3-3-1-15页至第3-3-1-1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包括:大理安佑因工作场所内粉尘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于2023年5月31日被祥云县卫生健康局警告;河南安佑因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于2025年7月25日被国家税务总局中牟县税务局罚款0.50万元;武汉元生肽因排放污水不达标,于2025年8月11日被仙桃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0.80万元。环境保护部分进一步披露,武汉元生肽因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排放废水被罚款,罚款金额属于法定罚款金额区间较低值,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相关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恶劣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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