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皇冠新材:发行人及股东曾与投资方约定特殊股东权利及业绩保障安排,并在申报前约定终止。
深交所IPO · 主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6-08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2023年5月26日,发行人与麦惠霞、麦惠权、融亿投资、员工持股平台及投资方签署《增资合同书》,约定知情权、优先认购权、优先受让权和随售权、反稀释权、回购权、关联转让、平等待遇等特殊权利条款。同日,深圳创新资本、红土一号、红土君晟与麦惠权、麦惠霞签署《补充协议》,约定业绩保障特殊权利条款。2025年8月,相关方签署股东特殊权利终止协议,约定自公司向深交所提交IPO申请材料并被受理之日前一日起终止投资方优先/特殊股东权利;回购权在发行人主动撤回、被要求撤回、未获审核通过、核准、注册或取得注册批文后未实现发行上市等情形下可恢复。2025年10月,深圳创新资本、红土一号、红土君晟确认发行人已实现业绩目标,实际控制人无需承担现金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