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皇冠新材:发行人及子公司自有厂区存在部分建筑物、构筑物未履行报建手续且未取得权属证书。
深交所IPO · 主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6-06-08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江苏皇冠、广东皇冠在自有厂区内存在部分辅助车间、设备用房、仓库、杂物房、办公室、生活辅助用房及车棚、雨棚、设备棚、水池等建筑物或构筑物未履行相关报建手续、未取得权属证书。发行人及江苏皇冠相关建筑物面积均约4,000平方米,广东皇冠约4,400平方米,均位于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厂区内,属于辅助生产经营用房或设施,不涉及生产核心工艺和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