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纽恩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部分投资人曾签署含回购等特殊权利条款的补充协议,并约定上市申报前终止及恢复安排。

深交所IPO · 主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5-15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广东纽恩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纽恩泰
审核编号
100424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1页、第1-1-62页、第3-3-1-11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赵密升与阳光碳中和基金、质量提升基金、粤科创投、硬科投资、科创投资、东进基金、盛泰创投、财鑫投资签署增资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与财鑫投资签署增资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二),并与创钰投资、科创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一),约定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对赌条款主要包括:回购义务主体为赵密升或其指定其他方;主要回购条件包括公司未能于2030年12月31日前实现合格上市、投资方合理判断公司已无法于该日前实现合格上市、公司或实际控制人明示或以行为表示无法实现合格上市、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或无法在每年4月30日前出具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等;回购价格按约定公式计算的本利和与最近一年末账面净资产值孰高确定。赵密升已声明其指定其他方不包含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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