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康瑞新材:发行人历史上存在直接股东及间接股东层面的股权代持,并涉及历史税收优惠补缴事项。

深交所IPO · 主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3-31 · 中止

公司名称
江苏康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康瑞新材
审核编号
100402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0页、第1-1-258页、第3-3-1-16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01年6月康瑞有限设立时,朱卫与王聪贤之间存在委托持股关系,王聪贤以中国台湾居民身份作为名义股东替朱卫代持康瑞有限25.00%股权;2006年6月香港康达受让王聪贤名下25.00%股权后,朱卫、王聪贤之间代持关系解除。2021年7月江阴十竹斋投资发行人时,其工商登记合伙人与实际出资人之间存在代持份额;2024年5月江阴十竹斋将所持发行人全部股份转让给宝创创投,交割完成后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发行人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历史股权代持已彻底清理,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代持等未披露股份安排及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还披露,因历史股权代持行为,于2023年12月就2001年至2005年期间享受的中外合资企业“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税款及滞纳金进行补缴,其中实际控制人朱卫支付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632.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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