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康瑞新材:发行人报告期内因进口货物申报漏报运输附加费受到海关行政处罚。
深交所IPO · 主板 · 海关、进出口及贸易合规 · 2026-03-31 · 中止
公开摘要
2020年12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期间,公司经办人员因工作疏忽,通过代理公司及物流公司申报进口货物时漏报燃油附加费、紧急燃油附加费、货币贬值附加费、低硫附加费、集装箱不平衡费等运输附加费,共计漏缴税款110,086.73元及违规滞纳金16,510.09元。2023年9月5日,江阴海关向康瑞新材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澄关缉违字[2023]6号),处以3.3万元罚款。江阴海关于2023年11月15日出具《企业信用状况证明》,确认上述处罚为普通程序案件,处罚金额为3.3万元。除该次处罚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未披露海关处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