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惠科股份:发行人与地方国资合资项目公司存在待收购股权、一致行动、表决权委托、一票否决、分红权及固定收益等安排,需确认控制权、国资审批及合法合规性。
深交所IPO · 主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3-1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待收购股权安排的子公司包括滁州惠科、绵阳惠科、长沙惠科、广西智显、绵阳惠显、郑州惠科、滁州惠显、长沙惠科科技等8家,待收购股权、已收购尚未支付股权转让款和附有收购义务的少数股权余额合计129.42亿元。地方国资为显名股东,并约定一致行动、表决权委托、一票否决权、收购退出、分红权、固定收益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