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维通利:部分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签署对赌协议,相关股东特殊权利在递交发行申请时终止且自始无效,但发行申请主动或被动终止时恢复效力。

深交所IPO · 主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2-0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维通利
审核编号
100391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2页;第1-1-43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黄浩云与越秀智源、智源柒号及天易云峰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解除协议。相关股东特殊权利自发行人递交本次发行申请之日起予以终止且自始无效;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主动或被动终止,则补充协议恢复效力。对赌安排中公司未作为当事人,回购条款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事项,且不与市值挂钩。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