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维通利:无锡维通利承租部分集体建设用地上房产,且部分租赁房产出租方未取得产权证书。

深交所IPO · 主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6-02-0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维通利
审核编号
100391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42页至第1-1-144页;第3-3-1-2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申报稿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承租多处生产经营相关房产。其中无锡维通利承租的第3项、第4项、第5项房产所在地为集体建设用地,属于工业用途;惠山堰桥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相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取得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同意出租给无锡维通利,无锡维通利租赁使用无需重复履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决策程序及/或行政部门审批程序。第4项、第8项共2处房产出租方未取得产权证书,第3项房产中737.25平方米建筑物未取得产权证书,未取得产权证书房产面积合计9,471.64平方米,占生产经营相关房产总面积的5.96%。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