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誉帆科技:发行人及相关股东曾与投资人约定回购、优先认购、优先购买、共同出售、反稀释、优先清算等特殊股东权利,需关注是否已彻底终止及是否影响股权稳定。

深交所IPO · 主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5-10-1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誉帆科技
审核编号
100296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7页至第1-1-39页;第3-3-1-49页至第3-3-1-5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1年12月15日,公司、景宁誉帆、丽水誉风、朱军、李佳川与苏州城投、南京创熠、国金鼎兴、苏州农甪鑫签署《增资补充协议》,约定投资方享有创始团队股权回购、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反稀释权、优先清算权等特殊权利。2021年12月31日,各方签署《终止协议》,解除上述投资方特殊权利条款。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签署日,历史对赌协议已清理完成,各股东未曾行使除《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权利以外的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协议履行及终止不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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