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国铀业:注册稿继续披露罗辛铀业纳米比亚政府特殊股权及表决权安排,并提示相关安排可能影响发行人对罗辛铀业的有效管理和经营目标实现。
深交所IPO · 主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5-10-10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中国铀业持有罗辛铀业68.62%的股权,并持有罗辛铀业股东大会35.57%表决权;纳米比亚政府持有罗辛铀业3.42%的股权,并持有50.07%表决权。公司向罗辛铀业派出5名董事,占董事会总数二分之一,矿长由中国铀业方委派董事担任。注册稿进一步披露,罗辛铀业特殊股权安排在发行人收购前即已存在,系发行人从出售方力拓集团承继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