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明珠:发行人及子公司部分自有土地、房屋未取得权属证明,部分租赁房产出租方尚未办理权属证书及对应土地产权证书,需关注资产权属瑕疵、行政处罚及持续使用风险。

深交所IPO · 主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5-09-30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新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新明珠
审核编号
100303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5页至第1-1-26页、第1-1-123页至第1-1-127页;第3-3-1-13页、第3-3-1-3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有约596,660.14平方米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权属证明,占全部自有房屋建筑物面积22.83%,其中生产车间面积480,957.76平方米,占全部生产车间面积22.52%;尚有约127,433.95平方米土地未取得权属证明,占全部自有土地面积2.58%。法律意见书还披露,除部分自有土地及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部分租赁房产出租方尚未办理权属证书及对应土地产权证书外,发行人及子公司合法拥有生产经营必需的主要土地、房屋、生产设备、专利、商标等所有权或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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