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正扬科技:实际控制人与外部投资机构签署含回购权及恢复效力安排的对赌协议。
深交所IPO · 主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5-07-19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实际控制人顾一新、田虹与嘉兴致家、博众信合、兴牛兴扬、格物致知、金木环能、番禺至安签署《回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如发行人未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实现合格上市、实际控制人变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挪用或侵占公司资产、发行人或实际控制人严重违约或严重违法等情形发生,投资人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持有的全部发行人股份;相关特殊权利义务安排自提交IPO申请之日起终止执行,如上市申请未获核准、撤回或其他原因导致未完成上市,则相关条款恢复效力。发行人未作为协议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