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开源证券: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事项,部分案件涉及投资者适当性、资产管理人职责、证券投资咨询行为及债券质押式回购违约责任。
深交所IPO · 主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5-06-28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财务章节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包括:徐守红因期货账户交易损失对子公司长安期货及公司提起诉讼;吴玉琴因认购“开源城市发展5号资产管理计划”后剩余本金及收益尚未兑付,以深圳开源不具有私募基金销售资格、在产品募集阶段未尽适当性义务为由对深圳开源、新湖财富、前海开源及公司提起诉讼;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就厦农商1号定向资管计划参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厦农商1号以全部财产承担违约责任,公司作为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就厦农商1号资管计划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债务金额的50%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黄丽因证券投资咨询纠纷对公司及珠海分公司负责人提起诉讼;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开源证券睿盈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相关投资本金亏损,以未尽管理人职责为由对光大兴陇信托及公司提起诉讼;梁柱辉、冀叶翔分别因认购“开源城市发展5号资产管理计划”后剩余本金及收益尚未兑付,以深圳开源未履行适当性义务为由对子公司深圳开源提起诉讼。第十一节“重大诉讼与仲裁情况”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尚未了结且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诉讼或仲裁包括青岛农商行案和黄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