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瑞立科密: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个人卡收支、票据找零、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背书及银行借款转贷等内部控制不规范事项。

深交所IPO · 主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5-06-0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瑞立科密
审核编号
100371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14页至第1-1-317页;第3-3-1-28页至第3-3-1-29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温州科密存在由个人卡银行账户作为公卡账户使用情形,款项来源主要为废品收入和零星产品收入,主要用于支付零星费用和员工奖金,2020年至2023年1-6月个人卡收入分别为190.69万元、34.63万元、47.00万元、0.0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收到客户大额票据后进行票据找零的情况,2020年至2023年1-6月金额分别为360.00万元、98.2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公司还存在以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背书与关联方进行关联资金拆借的情形。招股说明书披露,上述票据找零和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背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相关规定,但不存在票据欺诈和金融票据诈骗行为,且未因此受到主管部门处罚。2022年,扬州胜赛思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时,根据贷款银行要求将贷款支付给供应商,取得借款后以支付原材料采购款方式将900万元划给宁波瑞立,再由宁波瑞立扣除部分实际货款后转回800万元,形成转贷。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