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信通电子:发行人新三板挂牌时及挂牌期间存在未及时披露股权转让及终止事项、个别偶发性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的情形。
深交所IPO · 主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5-05-0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4年3月,王丙友拟转让部分信通有限股权,后因未及时签署协议、未配合办理内部程序及工商变更,且受股改后股份转让限制等因素影响,该股权转让中止;2015年7月王丙友不再愿按原条件恢复办理,相关受让人转让款截至2017年4月均已退还并取得违约赔偿,未导致发行人股权变动。发行人新三板挂牌期间还存在个别偶发性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