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信通电子:注册稿继续披露信通有限设立时借款验资、验资后资金借出的历史不规范情形。
深交所IPO · 主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5-05-0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信通有限设立时三名原始股东因实物资产及技术出资评估程序复杂,决定先以现金方式完成出资;因短期无法凑齐50万元现金,向张洁借款50万元并委托其直接存入验资临时账户完成验资。设立后,三名股东又根据公司营运资金情况将闲置资金借出并一次性偿还张洁,之后在2年内将借出资金全部归还。天健会计师复核截至1998年2月26日设立出资50万元已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