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国货航:发行人与国航股份及其控股航空公司客机货运业务存在业务重合,通过独家经营安排解决同业竞争;同时存在香港快递、澳门航空、北京货运等潜在或相关同业竞争事项及重大关联交易安排。
深交所IPO · 主板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4-11-0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在航空货运服务领域,国航股份及北京航空、大连航空、内蒙古航空、深圳航空、昆明航空主要经营航空运输业务。2022年9月,发行人与国航股份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与国航股份、北京航空、大连航空、内蒙古航空、深圳航空、昆明航空分别签署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协议书,由发行人采用独家经营模式开展相关客机货运业务。澳门航空独立经营客机腹舱货运业务,但业务定位非核心、规模较小且与发行人不存在航线重叠。综合物流解决方案领域,香港快递与民航快递货代业务存在潜在同业竞争,民航快递已签署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拟收购香港快递全部股权;北京货运已不再从事航空物流相关业务,尚在办理清算程序。中航集团及中国航空资本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