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欧菲斯:发行人控股股东一号中心及股东五号中心历史沿革中存在财产份额代持,并已还原或清理。
深交所IPO · 主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4-09-07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一号中心及股东五号中心历史沿革中存在代持情形,具体包括:一号中心有限合伙人刘志荣曾为仇为民、牛莉、董春荣、岳丽英、郭利冬、李小英、董春茂、解芳炳八人代持财产份额;一号中心有限合伙人江淼曾为员工牛文涛、朱魏峰、王颖代持财产份额;五号中心有限合伙人田菲代持预留激励份额。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代持的财产份额已全部还原至实际持有人名下或完成清理,除上述代持情形外,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其他股权代持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