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南航通航:发行人报告期内因医疗废物分类放置问题受到珠海市卫生健康局警告行政处罚。
深交所IPO · 主板 · 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 · 2024-07-05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2020年11月10日,发行人收到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出具的《珠海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粤珠卫健香罚字〔2020〕214号),决定因发行人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对发行人作出警告行政处罚。该决定书载明,根据发行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珠海市卫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暂行)》序号40的规定,情节轻微,确定违法行为适用的行政处罚裁量等次为从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