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马鞍山行:发行人因异地机构按简易办法计税适用增值税税率事项被要求补缴税款,并作为前期会计差错追溯调整财务报表。

深交所IPO · 主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4-07-02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马鞍山行
审核编号
100298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195页至第1-1-199页、第1-1-342页;法律意见书第3-3-1-35页至第3-3-1-36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异地机构按简易办法计税适用3%增值税税率,并已向相关税务机构备案。2022年7月,发行人收到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21年第一批税收风险应对工作安排,安徽省内机构按简易办法计税适用3%增值税税率改为全部按6%缴纳增值税。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需补缴增值税3,552.47万元、附加税423.90万元;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需补缴增值税35,324,711.84元、附加税费4,238,965.43元,2018-2020年应补租赁合同印花税46,830元。发行人将补缴税款事项作为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相应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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