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三技技术:发行人报告期早期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个人账户代收代付形成关联方往来的情形,后续已完成规范。
深交所IPO · 主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4-06-29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报告期早期,公司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郑永忠、郑永华本人持有及控制的账户,以及郑永华配偶辛美兰的个人账户收取设备款、配件款,以及零星采购和费用支出的情形,形成公司对前述人员的其他应收款。2019年末、2020年末其他应收款中,郑永忠、郑永华、辛美兰等相关余额曾列示于关联交易往来余额。发行人披露,截至2021年3月,上述情况已全部规范,且后续已杜绝个人账户代收代付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