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昌亚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曾通过子公司及关联方进行转贷,存在银行贷款使用及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
深交所IPO · 主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4-06-22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20年及2021年,发行人在无真实业务背景情况下,通过子公司佰丽贸易及关联方鹏力塑胶进行转贷,金额分别为7,100.00万元和4,810.00万元。相关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已于2021年末前全部清偿,发行人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未再发生新增转贷。法律意见书披露,相关贷款用于发行人生产经营,不存在骗取贷款或非法占有银行资金目的,银行出具确认,发行人未因此受到人民银行、银保监等主管部门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