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大艺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情形。

深交所IPO · 主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4-06-15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江苏大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大艺科技
审核编号
100304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90至1-1-91页;第3-3-1-41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为满足部分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用工需求,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劳务派遣协议》。2019年末、2020年末劳务派遣员工占用工总数比例分别为14.83%、18.08%,超过《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关于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10%的要求;截至2021年末及2022年6月末,发行人已不存在劳务派遣员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