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纳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个人卡收款、第三方回款、转贷违规、票据找零和换票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深交所IPO · 主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4-06-14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现金收款、员工个人卡收款、第三方回款、转贷及票据不规范等情况。个人卡收款主要涉及新纳复合向牧原集团下属企业等销售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形成的履约保证代收,以及新纳科技、新纳陶瓷零星业务员个人卡收款。2019年、2020年转贷金额分别为21,579.27万元、21,184.00万元,系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将银行借款超额支付给正盛无机,或由新纳陶瓷、正盛无机等将款项支付给不具有交易往来的石金玄武岩等,从而形成受托支付违规。公司还存在票据找零和换票行为,2019年至2021年金额分别为2,976.27万元、113.17万元、46.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