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圣泰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有限公司阶段公司对关联方的规范意识不强,并据此披露公司治理缺陷及整改措施。
深交所IPO · 主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4-06-07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拆出资金及向实际控制人拆入资金的情况。向关联方拆出资金包括卢海星200.00万元、田丽霞40.00万元、任聪苗两笔各200.00万元、卢建民1,400.00万元;上述资金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归还完毕,除田丽霞该笔资金拆借未约定利息外,其他拆借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35%向公司支付资金拆借费。关联方借出款项均用于个人日常事项,与公司无关,不存在资金体外循环、关联方利益输送等情况。2022年,公司向梅银平拆入资金300.00万元,未约定利息,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归还。公司治理章节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