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标股份: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安排的稳定性。
深交所IPO · 主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4-06-02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许光荣、刘志强、许光阳,三人合计控制公司85.32%的表决权。三人于2021年11月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行使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权、提案权、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以及参与其他经营决策活动时保持一致;如意见不一致,以甲方许光荣意见为准。协议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金标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之日止,未约定有效期满后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