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长江都市:发行人因部分房地产客户流动性紧张接受以房抵债,并存在未办理过户商品房、预告登记及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等事项。

深交所IPO · 主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4-05-19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长江都市
审核编号
100283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49页、第1-1-394页至第1-1-395页、第3-3-1-33页至第3-3-1-34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分别为16,114.08万元、16,135.43万元、3,218.22万元和3,239.56万元,主要系公司购置智慧总部大楼预付购房款以及与苏宁置业约定以房抵债形成的未办理过户商品房。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其他非流动资产系公司与客户约定以房抵债形成的未办理过户商品房。重大债权债务部分披露,受新冠疫情及房地产宏观政策调控影响,部分房地产企业出现暂时流动性紧张,公司接受部分房地产客户以房产抵偿欠款。2021年6月,公司与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鼓楼国际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置换债权协议书》,以商品房产权转让抵偿债务2,918.22万元,截至2021年末相关商品房已完成不动产权预告登记手续。2021年12月,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客户公司、南京玄武苏宁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债务转让协议》,将10家客户对公司的债务989.61万元转让给南京玄武苏宁置业有限公司;公司与南京玄武苏宁置业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置换债权协议书》,以商品房产权转让抵偿欠款,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相关商品房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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