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飞速创新:发行人与部分投资者及实际控制人历史上存在对赌及特殊权利条款,实际控制人承担的部分特殊权利条款存在附条件恢复安排。

深交所IPO · 主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5-11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深圳市飞速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飞速创新
审核编号
100300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1页、第1-1-83页至第1-1-88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部分投资者在投资发行人时,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约定对赌及特殊权利条款,包括股权回购、业绩承诺与补偿、优先认购权、随售权、反稀释权、清算优先权、信息获取及审计等。发行人作为回购义务承担方的条款已修改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担的股权回购等特殊权利条款已于发行人递交辅导备案材料或提交IPO申请之日起自动终止,但在IPO被否决、撤回或其他原因导致未完成上市等情形下存在自动恢复安排。招股书披露该等对赌协议不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也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变化产生影响。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