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高义包装:发行人与投资方历史上签署含业绩承诺、回购及优先权等特殊权利条款的补充协议,申报稿披露时部分条款在特定情形下对实际控制人存在恢复安排。

深交所IPO · 主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4-30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高义包装
审核编号
100348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0页至第1-1-41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1年5月26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任志生与中证投资、博资同泽、创新投资、科创投资分别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2021年12月16日,公司、任志生与阳光教育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协议存在关于业绩承诺、股权/股份回购及转让、优先购买权、竞业禁止、优先清算权的约定。2021年12月31日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二),约定业绩承诺和股权/股份回购及转让对发行人的约束自始无效;博资同泽于2023年4月15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补充协议(三)解除全部特殊条款。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创新投资、科创投资签署的补充协议(二)仍约定在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撤回、否决、终止审查、不予注册、不予受理或注册后被撤销等情形下,股权/股份回购及转让条款对实际控制人任志生立即自行恢复且视为从未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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