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维赛新材: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自然人资金拆借的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深交所IPO · 主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4-04-24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因经营周转资金需求,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苑初明及其他第三方自然人发生资金拆借行为。自2020年6月后,发行人未新增资金拆借,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拆借已全部清理完毕。拆借对象包括苑初明、苑初步、王淑文、方云杰、邓献生、刘贵荣、徐存刚、李坤、梁静、姜红雁、毕文显、张怡萍、宋丽华、员工借款等。